for( 執行區1; 運算式; 執行區3) {
     執行區2
}

【執行順序】
  1. 執行區1 通常為初值化工作。
  2. 運算式 通常為邏輯運算式,假設運算結果為真,則執行 執行區2,否則離開迴圈。
  3. 執行區2 為需要重覆做的事情。
  4. 執行區3 通常為計數器控制。
  5. 重覆步驟2。
【重點整理】
  1. 大都使用在重覆次數已知的結構上。
  2. 執行區1運算式執行區3 之敘述均可省略。
  3. for( ; ; ) {
         執行區2
    }
    此為無限迴圈模式,必須在執行區2 內使用 break 指令離開迴圈。
    此模式通常運用在條件迴圈。
  4. for 迴圈可以套疊各種迴圈,但套疊次數最好不要大於 3,否則可能要思考一下演算法的效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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